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工作,需对学生的银行卡号进行登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卡号登记要求:
1、各二级学院请务必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登记学生本地银行卡号;
2、请直接打印给学生填写,不要对原表内容在打印前做任何修改;
3、2014级登记中国银行卡号; 2015、2016级登记农业银行卡号;
4、各学院在登记卡号的同时,需检查原表中提供的学生信息是否有误,有误的请用红笔将错误的地方划掉,在备注中重新登记正确的信息;
5、各学院经学生登记后,务必让各班至少两位同学进行复查审核,并在总表审核人处签字;有修改的地方请在审核人签字处备注“修改与原件相符”;
6、银行卡号统计表经登记、复查完毕,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请于2017年12月1日(星期五)17:00前将原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发放注意事项:
1、本次秋季学期一次性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2、请辅导员务必提醒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用于登记的银行卡及密码,发放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3、如果不能按时送交材料者,与助学金一起发放;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卿(33226414)联系咨询。
附件1 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学金卡号登记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