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学院:

为继续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保证此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及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下发的《关于转发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黔教助函〔2018〕68号)文件要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回执录入的受理对象

申请办理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回执录入工作安排

2018年9月7日(下周五)下午17:00前,各学院须以班级为单位,送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受理证明:学生须在受理证明右下角用铅笔标注清楚寝室号(住宿费用)及电话号码。各学院按专业、年级收齐受理证明后,以学生姓名音序(升序)排列。

三、非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贷款

请告知非国开行贷款的学生自行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回执等相关业务。

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熊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851-33245076。

安顺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