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承诺制
为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和服务行为,改进部门和人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部门形象,特制订服务承诺制。
1、创建良好的服务环境。各办公室要保持整齐有序,洁净明亮的工作环境,办公桌上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事物,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提供良好的服务秩序。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法定的工作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待人接事要讲究文明礼貌,遵照先到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
4、落实优良服务措施。严格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首问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办事,责任到人。
5、建立服务督查制。设立服务监督电话33245076,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