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为继续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和本息回收工作,现将近期我校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18年8月,高校助学贷款合同逾期11笔,其中,2013年9月7日合同到期,逾期未还5笔;2014年9月7日合同到期,逾期未还3笔;2015年9月7日合同到期,逾期未还3笔。生源地助学贷款,逾期贷款合同数204笔,2018年内即将到期的合同69笔。
二、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安排
1、高校助学贷款
由于学生的助学贷款已逾期(见附件1),其合同已产生罚息,并随违约时间的延长而罚息增加,故应告之其还款前,须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联系还款事宜。
2、生源地助学贷款
(1)若贷款合同为逾期的学生(见附件2),应告之其及时归还逾期本金及利罚息。具体还款方式请与其当地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2)若贷款合同为2018年内即将到期的学生(见附件3),请告知其在2018年9月20号前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及时归还所欠的本金及利息,否则其合同将于9月份开始产生罚息,并造成信用记录。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应继续高度重视,及时更新贷款学生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告之贷款学生及时、按时归还所欠的逾期利息及本金,避免因逾期而产生信用记录,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2、各二级学院须在9月28日周五17:00前,将催收情况记录表(见附件4)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高校贷款联系人:熊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851-33245076。
生源地贷款,请与生源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